為加強生物制品上市后的變更管理,促進ICH Q12在中國的落地實施,指導過渡期后治療用生物制品批準后變更管理方案(post approval change management protocols)的申報和審評,我中心依據(jù)ICH Q12,在試點工作累積的工作經(jīng)驗基礎(chǔ)上,通過前期調(diào)研和討論,形成了《治療用生物制品批準后藥學變更管理方案起草及評價技術(shù)指導原則(征求意見稿)》。
我們誠摯歡迎社會各界對征求意見稿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,請在征求意見反饋表填寫具體信息,并通過郵件反饋我們。征求意見時限為自發(fā)布之日起一個月。
聯(lián)系人:張亞寧 Email:zhangyn@cde.org.cn
趙 靖 Email:zhaoj@cde.org.cn
感謝您的參與和大力支持。
國家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局藥品審評中心
2025年9月11日
相關(guān)附件
序號 | 附件名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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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 《治療用生物制品批準后藥學變更管理方案起草及評價技術(shù)指導原則(征求意見稿)》.pdf |
2 | 《 治療用生物制品批準后藥學變更管理方案起草及評價技術(shù)指導原則((征求意見稿)》起草說明.pdf |
3 | 《治療用生物制品批準后藥學變更管理方案起草及評價技術(shù)指導原則(征求意見稿)》征求意見反饋表.docx |